1
盡量減少填海是為了保護香港獨特的公有資產及天然財產。
2
維港是大自然送給香港人的禮物,它與美麗的山脈、土地及海洋相對 ,這樣令人驚嘆的景色世上少有,我們若破壞它,後果堪虞。
3
維港也是天然財產,即使是多麼「有益處」的人工事物都不能取代它。
4
天然財產意味著一代傳一代的延續性。
維港的任何部份一經填海,
就會永遠消失於香港人眼前,亦從此消失於本港的財產之列。
5
維港原本有約7,000 公頃面積, 直至1990年超過2,500 公頃面積已被填平。但政府仍建議進一步填出1,297公(4平方英里) 。直至1997年保護海港條例通過前,該建議中的填海工程已填出661公頃, 使到海港原本面積約一半被填成土地。就算有保護海港條例限制, 政府仍建議填出該計劃餘下的636公頃面積。
因此香港正面臨失去總面積3,800公頃(15平方英里)的海港, 即超過原有面積的一半。
6
為了保護維港而展開的社會運動始於1995年,
保護海港協會就是在當年成立,運動的目的是要確保維港 - 這個被定法例定為香港獨特的公有資產及天然財產 - 不被侵蝕,除非有不可爭議的理由, 例如是為了興建絕對需要的基建設施。
香港人正為了保護及保存剩餘的壯麗海港而起來抗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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